泰安市富勒镀锌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泰安市富勒镀锌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山东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泰安市富勒镀锌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李世强
3、企业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漕河村北580m处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25万吨热镀锌钢材。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二、审核前原料使用情况
锌锭、35%的工业盐酸、氯化铵、氯化锌、稀土等。
三、审核前排污及措施情况
(一)废气
废气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锌锅内锌熔化产生的粉尘。东西车间1#、2#生产线共用共用水洗槽、酸洗槽、助镀槽,酸洗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线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锌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2#线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锌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南北车间3#线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锌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二)废水
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的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生产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沉渣、锌渣、废盐酸、锌灰和生活垃圾。金属沉渣、废盐酸、锌灰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锌渣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泰安市富勒镀锌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世强
联系方式:13853883757
咨询单位:山东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8548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