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宏达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泰安市宏达电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泰安市清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泰安市宏达电镀有限公司
2、 法人代表:耿富菊
3、 企业地址: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
4、 企业生产规模:企业建有9座生产车间,总投资7200万元,设计产能为镀铬11万m2/a、镀铜镍铬4.7万m2/a、镀银4万m2/a、镀锌1.2万m2/a、镀铁1.5万 m2/a,目前公司实际产能为镀铬1万m2/a、镀银3万m2/a,镀铜镍铬、镀锌、镀铁生产线停产。
5、 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二、审核前原料使用情况
铬酸酐、硫酸银、氨水(15%)等。
三、审核前排污及措施情况
(一)废气
镀铬、镀银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氨、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电镀车间电镀生产线未被收集的少量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铬酸雾、硫酸雾经铬雾凝聚回收+喷淋处理后排放;氯化氢、氨经多级稀碱液喷淋装置处理。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项目对每条电镀生产线均进行了单独的密封处理,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另外,项目对易挥发酸气废气对的镀槽均配备了槽盖,在非生产期间对镀槽进行密封处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多为密封设备,污水处理站集水池、调节池等池体类构筑物均为地埋式设计,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二)废水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回用”的原则,把电镀废水处理系统分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停用)等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单独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风机、行车、提升泵等,采取了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两类。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反渗透膜、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废包装物(化学品废包装袋、容器等)、废滤芯、镀槽槽渣、电镀污泥、废酸、化验室废弃物、废铬液、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产生后置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泰安市宏达电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3953880406
咨询单位:泰安市清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15383263